各有关企业:
启动实施开发性金融重点项目是新时期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做大做强的良好机遇。为更好贯彻农业部办公厅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厅关于推荐开发性金融支持农产品加工业重点项目的通知(农办企[2013]33号)精神,经与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协商,对拟推荐重点项目做如下补充:
一、借款人条件
已列入我省52家国家级农业重点龙头企业名单,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5%,且近年信用记录、经营效益较好的企业。
二、贷款项目条件
1、符合农办企[2013]33号文件要求的大中型农业投资项目;
2、完成项目相关“四项”审批(含规划、土地、环评、可研);
3、项目资本金不低于35%,贷款期限不超过12年。
三、信用结构条件
能够提供合格的担保,如具有实力的第三方保证、不动产抵押、动产和权益质押,以及境内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等。
四、请各相关企业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上报项目材料包括:项目汇总表、开发性金融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重点项目申报书,于12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福建省农产品加工推广总站,电子稿发至87580880@fjagri.gov.cn。
联 系 人:林宇峰、宋文巧、江谢繁
联系电话:0591-87580880,87580393
传 真:0591-87592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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