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与企业间的联系,了解企业的真实需求,提升并规范服务质量,系统全面的为全国各农产品批发市场提供服务,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以下简称农贸联)拟建立固定服务联络机制,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作为“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重点联系市场”(以下简称重点联系市场),作为农贸联下一步重点服务对象,带动行业整体发展。
农贸联本着“企业自愿,协会推动”的原则,此项工作不收取企业费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联系市场主要服务内容
(一)免费链接农贸联官方网站并免费发布信息20条/年;
(二)定期免费获得农贸联会刊、杂志及各种电子周讯、工作通报等电子刊物;
(三)定期免费获得农贸联各项活动信息;
(四)优先参与农贸联组织的相关活动;
(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全国城市农贸联合会重点联系市场”名称及logo形象进行企业宣传。
二、重点联系市场需配合的工作
(一)重点联系市场需指定固定联络员,以便农贸联为企业提供服务;
(二)提供企业年度工作计划,半年度、年度工作总结;
(三)积极配合农贸联开展相关调研工作;
(四)向农贸联工作提出意见及建议。
三、基本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各类农产品批发市场均可申请作为重点联系市场:
(一)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纳税代码,依法设立并经营1年(含)以上,经营项目符合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的范围,无超范围经营的行为;
(二)依法拥有在有效期内的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三)近三年没有发生重大事故和影响大的投诉,如:火灾、商品质量低劣、价格欺诈等;
(四)符合当地商业网点发展规划;
(五)对当地农产品流通有较大影响。
四、工作流程
(一)企业填报信息表,并按照要求将材料准备齐全,所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邮寄或扫描至指定地址或邮箱;
(二)农贸联对信息表及材料进行研究确定,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市场将分批次公布名单并颁发重点联系市场牌匾。
五、监督管理
农贸联对重点联系市场实行动态管理,对优秀的企业给予表彰。
六、牌匾
农贸联对获得“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重点联系市场”称号的企业免费颁发牌匾(电子版),企业可自行制作、装裱,牌匾根据年度不同每年换发,企业不得擅自涂改、伪造。
七、联系方式
行业评级管理部:
联系人:赵晶 电 话:010-68392241
传 真:010-68392079 邮 箱:zhaojing@cawa.org.cn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5号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