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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2022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的通知

日期:2022-08-15 13:25:47 字体大小: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2022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的通知

各地市商务主管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连续三届在服贸会上致贺信或发表视频致辞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和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按照2022年境内服务贸易展洽会计划,我省拟组团参加2022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以下简称“服贸会”),开展服务贸易展览展示、项目推介、对接洽谈等活动,组织参加服贸会论坛、会议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贸会基本情况
服贸会由商务部和北京市政府共同主办,是全球首个国家级、国际性、综合型服务贸易交易会,是中国服务业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服贸会同进博会、广交会并称中国对外开放三个重大展会平台。
2022年服贸会口号为“全球服务 互惠共享”,主题为“服务合作促发展,绿色创新迎未来”,计划于8月31日晚在国家会议中心举办全球服务贸易峰会,9月1日至9月5日在国家会议中心和首钢园区举办展览及论坛会议等活动。展览展示面积约15.2万平方米,论坛和会议以及推介洽谈活动100余场。考虑全球疫情依然严峻,服贸会将继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举办。
二、我省拟开展的活动
籍参加本届服贸会之机,我省以“创新促发展,服贸助赶超”为主题,在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下,通过展览展示,宣传我省聚力“四大经济”,在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和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运输、技术服务、文化旅游等重点服务贸易领域的举措和成效。另外将组织企业参加服贸会“云平台”线上系列活动及线下专题论坛和主要活动,促成服务业项目对接和贸易成交,力求取得实效。
(一)福建馆展区展览展示
时间:2022年9月1日至5日
地点:国家会议中心二期一层
展示内容:福建省展区展览面积100平方米,整体特装布展,设置福建形象展示区和企业产品展示区,重点展示我省总体发展情况、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数字贸易出口基地、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文化出口基地等重点平台概况。同时拟组织10-15家福建省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运输、技术服务、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品牌企业及产品,借助服贸会平台,展现我省服务贸易成果和实力,展示福建企业风采,将我省服务贸易企业更好地推向国内外市场。
(二)参加服贸会相关活动
采取自愿报名、自主参加原则组织全省服务贸易相关企业参加大会组织的各种论坛和业务对接活动。
(三)参加服贸会“云平台”线上相关活动
服贸会通过“云展台”、“云洽谈”、“云会议”等线上线下联动平台,为参展参会企业提供智能推荐、在线洽谈、展品直播等服务,助力企业突破时间、空间和语言限制,强化展览效果,收获更多有意向的潜在客户。
(四)成果统计
根据商务部及服贸会要求,省团将结合服贸会及我省参展参会企业实际情况,明确成果统计报送时限、内容等要求,及时准确报送相关成果。
各地市商务主管部门成果统计分为三个阶段:展前进行预筹成果统计,报送拟在2022年服贸会展期期间意向采购项目;展期期间于每日闭馆前1小时报送当日成果统计情况,当日未及时统计的项目将纳入次日统计;展后结束一年内按要求报送在2022年服贸会展期期间有实际采购金额的成交项目。
三、组织工作
服贸会福建省交易团组展参展工作是今年重要的商务活动之一,拟由省政府领导率团参加,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我厅做好相关筹备工作,组织和率领有关单位参展参会。
(一)展览展示素料收集
由相关单位根据展览展示版块要求,提供相关图片、文字及视频等素材。
1.厦门市商务局:辖区内国家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数字服务出口基地、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文化出口基地、中药服务出口基地、语言服务出口基地等的建设情况及成就;
2.福州市商务局:辖区内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情况及成就;
3.其他单位结合本辖区内服务贸易发展情况提供或推荐相关展示素材。
(二)线下展览展示企业组织
由各单位根据展览展示版块要求,组织相关企业参与线下展览展示,现场实物模型互动演示;
(三)线上“云平台”会议展览企业组织
请各单位积极筛选、组织相关服务业企业参加2022年服贸会线上“云平台”展览展示及相关活动。
1.由各单位组织相关企业参与线上“云展台”展览展示,通过在服贸会官网开设线上展台、维护展品信息,全面地展示企业形象与服务能力(线上“云展台”注册及使用指南请联系省贸促中心获取);
2.各单位可根据企业相关需求,指导企业利用“云洽谈”及“云会议”平台,开展线上采购洽谈、企业及产品线上推广、项目需求发布、线上开展会议等活动(线上“云洽谈”及“云会议”注册及使用请联系省贸促中心获取)。
(四)成果统计报送
为做好2022年服贸会成果统计工作,按照体现真实性、保障系统性、坚持合理性、突出时效性原则,组委会依据商务部和国家统计局2019年联合发布的《国际服务贸易统计监测制度》制定了成果统计规则(详见附件2、3)。
1.会前成果预筹:各单位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于8月15日前组织相关企业填报拟在2022年服贸会展期期间意向采购成果预筹内容,以电子邮件报送至省贸易促进中心(成果预筹信息收集表、服务分类细分表详见附件2、3);
2.会期成果统计:各单位组织相关企业于9月1-5日每日闭馆前1小时报送当日成果统计情况至省贸易促进中心,当日未及时统计的项目纳入次日统计(2022年服贸会成果统计表详见附件2、3);
3.会后成果追踪:各单位负责跟踪参展参会企业会期成果落地情况,展后结束一年内按要求报送在2022年服贸会展期期间有实际采购金额的成交项目,以电子邮件报送至省贸易促进中心(2022年服贸会成果追踪反馈表详见附件)。
(五)报名工作
请各单位和相关企业于8月15日前将图片、文字、视频材料、参展参会企业推荐表(详见附件1)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省贸易促进中心,我厅也将对各单位推荐的企业进行筛选,确定最终参展参会企业名单。
(六)证件及线上平台注册工作
请各单位意向参会人员,于8月15日前联系省贸易促进中心,完成参会人员证件注册工作;请参展参会企业仔细阅读注册指南(注册指南请联系省贸促中心),于8月15日前完成企业及人员的线上平台注册工作。
四、线下参展参会防疫要求
按照国务院、各省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有关工作要求及商务部关于展览活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技术指南,做好福建省团参展、参会期间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一)所有参展参会人员身份及联系方式实名制登记,控制参展证件,原则上一家企业不超过2人;
(二)所有参展参会人员需自行下载闽政通APP申请八闽健康码并提供近14天的行踪,在京期间按要求完成相关防疫防控个人信息申报;
(三)展会期间参展参会人员需上报入住酒店具体名称,做到轨迹可全程追踪;
(四)展会期间,参展人参会员需自查体温并上报,做到一日一测;
(五)参展参会人员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在展会现场自觉佩戴;
(六)参展人员应与客商之间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避免近距离交流与肢体接触;
(七)参展参会人员减少到人员密集区活动,如有不适症状要及时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第一时间上报。
五、联系方式
(一)福建省商务厅服务业发展处
联系人:肖建,联系电话:0591-87270261,13599050107
(二)福建省贸易促进中心
联系人:杨丽蓉,联系电话:0591-87279971,13645016139
邮  箱:yanglirong163@163.com
附件:1.参展参会企业推荐表
2.关于印发2022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成果统
计制度和开展成果预筹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商务厅
                        2022年8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来源:福建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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