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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举办中原经济区农产品加工业投资对接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3-05-02 14:34:36 字体大小: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举办中原经济区农产品加工业投资对接活动的通知

2011年,国务院出台《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将中原经济区建设确立为国家战略。2012年,国务院批复实施《中原经济区规划(2012-2020)》,明确了中原经济区以全国主体功能区为基础,涵盖河南全省及周边地区,农产品优势突出,市场潜力巨大,是我国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支点和极具发展潜力的区域,在全国改革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为贯彻实施国家中部崛起战略,加快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步伐,促进区域经济合作和产业转移,为国内有志向进军中原地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工商资本和企业创造条件,实现互利共赢,决定于2013年7月5日在河南省举办“中原经济区农产品加工业投资对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

  河南省农业厅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7月5日,4日报到(全天)。

  地点:河南省黄河迎宾馆(郑州市迎宾路1号)。

  三、主要内容

  组织推介河南省农产品加工合资合作、农业产业化集群建设项目,承接产业转移项目,邀请国内部分大中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合作交流、洽谈对接和项目签约等活动。

  四、参加人员

  有关省(区、市)农产品加工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1名,与河南省有合作意向的1-2家企业负责人,河南本省有招商需求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负责人。请将本省参加活动的人员名单(附件1)于6月10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分别报送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和河南省农业厅。

  五、有关要求

  1.做好投资洽谈项目推介宣传。请各省(区、市)农产品加工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河南省农业产业化招商引资手册》企业合作需求,有针对性地推荐给本地有关企业,广泛进行活动宣传,积极帮助有合作意向的企业选择投资项目。

  2.做好投资洽谈项目对接。各省(区、市)农产品加工业行政主管部门将本地有意愿到河南省投资兴业的企业汇总后(附件2),于5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和河南省农业厅,由河南省农业厅组织当地企业与有合作意向的企业进行洽谈对接。各省(区、市)也可自行组织企业到河南省有关企业和地区进行实地考察和洽谈对接。

  3.认真组织投资洽谈项目签约。各省(区、市)农产品加工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投资洽谈成熟的项目进行统计汇总(附件3),于6月10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和河南省农业厅,并从中选定1-2个洽谈成功的合作项目参加本次对接活动和现场签约。

  六、联系方式

  1.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

  杜鹏飞010-59192790nybncpjg@163.com

  2.河南省农业厅

  钱秋忠0371-65918893cybqqz@163.com

  耿建英0371-65918832cybgjy@163.com

  附件:1.参加人员回执表

  2.本省有意愿到河南省投资的企业汇总表

  3.签约项目汇总表

  2013年4月23日


附件: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5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