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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的通知

日期:2019-03-19 10:25:14 字体大小:

闽农综〔2019〕41号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财政金融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农办规〔2019〕3号,简称《通知》)精神,2019年继续开展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我省可创建1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现将《通知》转发你们,并就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由产业园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创建申请,正式行文报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择优遴选1个产业园报请省政府同意后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
    二、申报数量。每个设区市最多申报1个,超出不予受理。
    三、申报时间。2019年3月25日前送达省农业农村厅发展规划处,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
    1. 以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工作协调小组文件。
    2. 产业园专项规划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复文件。
    3. 其它创建材料,包括产业园主导产业、规划布局、建设现状(生产+加工+科技+营销、绿色发展、带动农民、支持政策、运行管理机制等情况)、创建思路、创建重点任务、创建举措等,以及《通知》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 扶持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的政策措施。
    5. 《2019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基本情况表》。
    上述纸质材料一式10套(附电子文档光盘)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发展规划处。
    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发展规划处蔡恭东 0591-87816008 
   
    附件: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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