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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业厅关于举办2018年福建省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的通知

日期:2018-08-02 15:20:05 字体大小:

  闽农综明传〔2018〕239号 

各设区市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的通知》(农办加〔2018〕7号)精神,我省将于9月底举办大赛选拔赛。通过选拔赛,选出最优秀选手参加11月份在南京举办的全国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总决赛,同时充分展现农村创业者的精神风采和创业创新实力,宣传推介一批创新性强、适用面广、成功率高、示范性好的项目,进一步激发广大返乡农村能人、农村青年、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科技人员、大学生村官和下乡创业的城镇人员等返乡下乡人员的创业创新热情,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创业创新的氛围,聚集农村创业创新资源要素,打造乡村振兴的新产业新业态新动能,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2018年福建省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 

  二、大赛主题 

  以“现代农业、美丽家园、乡村振兴”为本届大赛的主题,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目标和总抓手,大力发展福建特色现代农业,建设美丽家园。 

  三、组织实施 

  (一)成立大赛组委会 

  大赛由省农业厅主办。省农业厅成立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省农业厅农产品加工推广总站,具体负责大赛组织、协调、宣传、技术保障等工作,成员由厅有关单位组成。 

  (二)大赛流程 

  大赛按照宣传报名、设区市选拔、省级初审、省决赛4个环节进行。 

  1. 宣传报名 

  各设区市农业局组织辖区内报名工作,动员各类返乡下乡人员自愿向所在县(市、区)农业局报名,填写报名表,经县(市、区)农业局审核后,报设区市农业局选拔。各设区市农业局报送省决赛材料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0日前。 

  2. 设区市选拔 

  各设区市农业局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确定选拔方式,并选拔出初创组、成长组各3名(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各报1名),推荐上报省农业厅参加省决赛。选拔的项目应综合考虑农业生产(种养殖类)、农产品加工流通、休闲农业、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电商及各类农业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覆盖面。推荐材料由各设区市负责汇总,并对参赛项目PPT和文字材料进行审核把关,保证参赛项目质量水平。 

  3. 省级初审 

  大赛组委会将对各设区市农业局选送参加省决赛的项目进行初审,确定参加省决赛的初创组项目10个,成长组项目10个。 

  4. 决赛(9月下旬) 

  决赛将采用PPT演讲互动答辩模式,既每个参赛项目展示5分钟,评委提问3分钟的形式。评委根据选手的现场表现,综合考察选手的项目陈述、实践业绩、运营策划、领导管理、人际交往、组织协调、临场应变等能力,经评委打分和合议,确定最终名次。 

  四、参赛选手及项目 

   (一)参赛选手要求 

  1.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心系“三农”,遵纪守法。 

  2. 积极投身农村创业创新,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在促进乡村振兴、带领农民增收致富等方面业绩突出。 

   3. 经营规模适度,具备良好的示范作用,创业模式、经验可借鉴可复制。 

   4. 经营管理理念创新,技术先进适用,市场竞争力较强,符合环保要求。 

   5. 从事农业农村生产、经营或服务的返乡下乡及本乡人员(含在我省已注册登记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台湾创业者),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55周岁以下,一般须为经营单位的法人代表或共同创业者。 

   6. 近3年内有违法、严重违规违纪、重大安全事故、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拖欠职工工资和农民款项等负有相关责任事项的经营主体和人员不得报名参赛。 

   (二)参赛项目要求 

   1. 本次大赛项目遵循时代性、市场性、示范性和注重环保原则,围绕现代农业建设、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凡涉农创业创新项目均可参赛,包括农业生产(种养殖类)、农产品加工流通、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电商等产业以及各类农业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2. 项目申报时须提交营业执照、2017年主营业务收入证明材料、项目成长过程和生产流程相关介绍、项目发展构想及阶段性成果等资料,提交如专利证书、特色产品认定证书等证件供评选时参考。 

   (三)参赛项目分组 

  大赛设初创组、成长组。 

  1. 初创组:工商登记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含)的经营主体、创业项目,2017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2000万元(含)。 

  2. 成长组:工商登记注册时间在3至10年(含)之间的经营主体、创业项目,2017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 

  五、大赛时间 

  根据《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的通知》(农办加〔2018〕7号)的要求,各省在2018年9月底前完成省级大赛。我省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将于2018年9月末举办(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报名材料 

  1. 参赛选手填写福建省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参赛报名表(见附件1)和福建省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项目计划书(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并发送电子版一份; 

  2. 参赛选手准备好介绍自己项目时间为5分钟的PPT小片; 

  3. 参赛选手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 项目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 项目企业2017年主营业务收入证明材料; 

  6. 项目成长过程和生产流程相关介绍、项目发展构想及阶段性成果等资料,提交如专利证书、特色产品认定证书等证件复印件供评选时参考; 

  7. 各设区市填写福建省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人推荐汇总表一式两份,并发送电子版一份(见附件3)。 

  七、评分依据 

  突出“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的导向,重点关注项目的创新性、成长性、示范引领性及社会价值。在评审过程中,针对“创新”主要围绕项目的产品(服务)、技术、经营模式、管理方式等评分;针对“创业带动就业”主要围绕项目直接提供的就业岗位数量、带动上下游产业规模、吸纳贫困群体或残疾人就业等方面进行打分。同时,还要关注项目带动精准扶贫、促进绿色发展等内容,并适当关注项目的商业价值。 

  八、奖项设置 

  大赛分别设初创组、成长组一、二、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省农业厅将对各设区市推荐项目建立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库,并在各类农业项目申报、资金政策扶持等方面给于优先考虑;对组织参赛工作有力、成绩突出的设区市农业局由组委会给予表彰。各地农业农村管理部门可按规定对获奖项目给予适当奖励。 

  九、活动要求 

  (一)重视活动。各设区市农业局要高度重视这次大赛,认真谋划,把参加大赛作为贯彻落实供给侧结构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农业农村创新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设区市农业局要认真组织选拔并汇总上报,明确工作进度,确保工作高质量推进。 

  (二)大力宣传。广泛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通过有关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多渠道多形式进行宣传报道。 

  (三)坚持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客观、透明的原则,确保工作质量,不流于形式,不偏离宗旨,同时协调好各方面资源,把促进农村创业创新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好,严格掌握标准要求,做好各项工作,把优秀的项目推荐到全省参加省赛。 

  十、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福建省农业厅农产品加工推广总站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83号农业厅二号楼6层  

  联系人: 张仁雨  邹航 

  电话:0591—87580393  传真:87592764 

  电子邮箱:117805408@qq.com   邮编:350003 

  附件:1. 2018年福建省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参赛报名表

        2. 2018年福建省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创业计划书(参考模板)

        3. 2018年福建省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参赛人推荐汇总表

                                        福建省农业厅 

                                        2018年8月1日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5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