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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8﹞46号)

日期:2018-06-05 14:41:29 字体大小:

有关县市、)财政局、农业局

  《财政部关于拨付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财农201820号),为促进我省国有贫困农场尽快脱贫,经研究,现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79万元(详见附件)。款列“2130505生产发展”预算科目

  县级农业(扶贫)部门在申请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时,应当编制绩效目标及要求,按程序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拨付,同时报送省财政厅、农业厅备案,并抄送财政部驻福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作为绩效执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请遵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国有农场扶贫项目管理程序,加大监管力度,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工建设质量和项目实效。

   

  附件1.2018年中央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分配表

        2.福建省中央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绩效目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5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