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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8年度粮食生产与安全专项资金的通知 闽财农指〔2018〕4号

日期:2018-03-23 11:12:07 字体大小:

有关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局:
为切实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生产安全,加快资金下达进度,现下达2018年粮食生产与安全资金5275万元(详见附件1),款列“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科目支出。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项目采取“当年补上年”的方式,省级配套资金用于补助2017年度项目。各地要按照《福建省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修订)》(闽发改农业〔2015〕252号)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按程序及时拨付资金。
二、山垅田复垦改造工程和适度规模流转补贴资金用于支持2018年项目,各地要按照《福建省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7〕15号),尽快落实项目地点、实施主体、建设内容等,于3月30日前做好项目批复。批复文件同时上报省农业厅备案。
 
附件:1.2018年粮食生产与安全专项资金分配表
2.2018年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省级配套项目绩效目标表
3.2018年山垅田复垦改造项目绩效目标表
      4.关于山垅田复垦改造项目的实施方案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厅
                     2018年2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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