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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福建省农机化工作要点》的政策解读

日期:2018-02-13 15:55:37 字体大小:

近日,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出台了《2018年福建省农机化工作要点》。现对2018年农机化工作总体思路主要目标、重点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工作的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全省农业工作会议精神,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提升农机化水平为重点,全面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扶持壮大农机服务组织,积极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加快“机器换人”步伐,推动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
二、工作主要目标
2018年农机化工作力争全省主要农作物、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分别达到60%、70%以上;农机购置补贴补贴资金实现“零结余”;培育100家万亩作业服务规模的农机合作社;创建8个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不发生较大以上农机事故,推动农机化工作上新台阶。
三、农机化工作重点
2018年重点做好八个方面20项工作
(一)提升农机化水平,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任务
  1.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任务。
2.精心组织重要农时机械化生产活动。
(二)强化示范引领,提高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能力
3.示范带动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发展。今年各设区市要按照农业部示范县创建标准,创建1个以上水稻或旱地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市、区),各县(市、区)要创建1个以上水稻或旱地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点,促进全省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提升。
4.加快绿色农机化技术运用。
5.做好农机化技术培训和统计工作。
(三)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实施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6.补贴产品全部实行市场化改革。对中央资金补贴范围与省级资金补贴范围内全部品目开展市场化改革,中央补贴范围全面开展补贴机具资质采信认证试点;继续开展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工作;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继续推进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改革。
7.优化调整补贴政策。进一步调整细化分类分档,将可以纳入中央补贴范围的省级部分品目对应列入中央资金补贴范围的相关品目档次。对补贴额低于近年平均销售价格30%的分档适当调增补贴额。
8.盘活使用补贴资金。组织开展补贴资金调剂与统筹,加大资金收回与动态紧缺调剂力度,促进各地补贴资金使用保持紧平衡。实现补贴资金“零结余”,争创2018年度全国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管理优秀单位。
9.加强农机质量监督。
(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大力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
10.组织示范创建活动。组织农机合作社参加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联合社创建,进一步提升我省农机合作社的发展质量和整体水平。
11.开展农机全程社会化服务。积极指导农机合作社扩大作业规模,每个县(市、区)必须培育1家以上水稻或旱地作物生产机械作业面积达1万亩次的“五有”农机合作社,全省培育创建100家作业服务规模达万亩的农机合作社。
(五)开展“平安农机”创建,保障农机安全
12.健全责任体系。
13.加强综合治理。
14.深化创建活动。积极参加全国“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积极推荐“平安农机”示范市、县。组织开展省级“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各设区市今年新增1个省级示范县,各县(市、区)开展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创建活动。
15.提高业务技能。
(六)加大农机化信息宣传,营造浑厚氛围
16.加大信息宣传。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咨询日”等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七)延伸绩效考核,督促工作落实
17.开展绩效年活动。今年全省农业系统全面开展绩效管理年活动,并延伸绩效考核。各市、县(区)农机部门要落实农机绩效管理指标,推动工作效能提升。
18.强化督查督办。
(八)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培育过硬队伍
19.提高政治素质。
20.强化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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