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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落实福建省农机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2017年工作措施的通知

日期:2017-05-03 15:14:27 字体大小:

闽农厅办〔201740

                                       

各设区市农业、农机局(总站)、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

  2017年是深化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关键之年。为确保2017年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期间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衡、通行秩序良好,努力实现拖拉机农机事故死亡人数较2016年及前三年平均同比下降,拖拉机较大农机事故不超过1起,不发生重特大拖拉机农机事故的目标,按照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与2017年工作措施和大排查大整治的工作部署要求,现制定如下工作措施,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切实推动责任有效落实

  1.充分利用道安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各级农业(农机)部门要将拖拉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难点报当地道安办,通过各级道安的“政府主导、权责一致、部门齐抓、分工协作、综合治理”工作协调联动机制,推动拖拉机交通安全纳入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社会化运作与监管。

  2.将拖拉机交通安全纳入农村交通劝导工作。各级要充分调动乡镇农机工作机构,将拖拉机违法载人、涉牌涉证等违法行为的查纠和劝导工作纳入农村派出所交通安全管理和农村交通劝导站的工作。

  二、完善农机综合整治长效机制

  1.夯实拖拉机摸排基础工作。各级县级农机部门要加强与道安办的沟通协调,将拖拉机及其驾驶人相关信息摸排工作落实到乡镇政府与村委会,建立健全拖拉机及其驾驶人信息台账。

  2.进一步加强拖拉机安全管理。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73号》总体部署,认真落实省农业厅、省公安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多功能拖拉机安全管理的工作部署要求,各地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给多功能拖拉机登记上牌,与公安交警部门定期组织开展拖拉机专项整治联合执法,强化多功能拖拉机管理,严查拖拉机违法载人、涉牌涉证等严重违法行为。建立落实季度通报制度,推进各地深化多功能拖拉机安全监管。

  3.严格拖拉机牌证的核发。强化业务岗位安全责任,落实岗位监督机制,加强拖拉机注册登记与驾驶证发证全过程进行督查;进一步规范拖拉机及驾驶人档案管理。

  4.持续强化驾驶人培训管理。建立完善拖拉机培训机构诚信监管、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加强拖拉机驾驶培训日常监管,加强驾驶培训投诉处理管理,扎实推进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开展安全生产达标三年提升工程。

  5.推行拖拉机驾驶人异地培训考试。鼓励各地推行考试员异地交叉考试,支持拖拉机驾驶人异地参加培训。驾驶证申请人居住地无拖拉机培训机构的,可以向所在地农机部门咨询拖拉机培训机构,按照申请人意愿自主选择培训机构,根据便民原则,农机部门帮助联系;驾驶证申请人可以向居住地县级农机监理机构申领驾驶证,受理驾驶证申请的农机监理机构,可以委托承担拖拉机驾驶培训的机构所在地县级农机监理机构考试;受理驾驶证申请的农机监理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审核相关材料,符合规定的,核发驾驶证,并收存所有档案材料。

  6.加强购置补贴拖拉机安全监管。督促和引导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机具办理牌证,确保享受国家购机补贴的拖拉机全部纳入牌证管理

  三、深化“平安农机”创建

  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十三五”时期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工作方案》,大力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市、县、乡镇、村、户创建,着力推进乡镇“平安农机”创建工作,将乡镇创建工作列入道安考核内容,每个县(市、区)至少要推出1个“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和1个“平安农机” 示范农机合作社。依托当地道边办,落实乡镇政府对拖拉机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协调调配乡镇农业(农机、农技)站的力量,充分发挥驾驶人协会、村委会的作用,建立专兼职拖拉机安全管理队伍,扩大农村道路拖拉机交通管理覆盖面,加大农村道路巡逻管控。2017年将在创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的基础上继续推荐3个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

  四、落实农机安全监理惠农政策 

  创新工作机制,转变工作思路,下沉工作重心,采取便民措施,深入基层开展便民活动,大力推行拖拉机年检下乡设点,方便农村群众。继续推广反光标识等安全生产技术,免费在拖拉机机身喷写安全警示标语。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42号)规定,免征拖拉机号牌(含号牌架、固定封装置)费、拖拉机行驶证费、拖拉机登记证费、拖拉机驾驶证费、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费等5项事业性收费。

  五、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

  1.鼓励建立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阵地。依托拖拉机培训机构、农机合作社、“平安农机”示范村,鼓励建立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阵地,扎实推进宣传教育工作。

  2.普及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普法教育。印制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知识问答。

  3.开展农机安全政策宣传。继续开展全国农机“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宣传国家、省委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与重大决策部署,突出宣传农机隐患排查治理、多功能拖拉机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内容与措施,大造声势,提高农机安全监管政策与措施的知晓率与震慑力。

  4.开展重要时期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春耕、三夏、三秋等重要农忙季节,与元旦、五一、中秋、国庆、春节等重要节假日期间的农机安全专题宣传教育,教育农机手做到不违法载人,不无牌行驶,不无证驾驶,不酒后驾驶,不超速超载,不驾驶操作带病拖拉机,提高农机手的农机事故防范意识。

  

 

                           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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