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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日期:2017-02-14 12:09:20 字体大小:

闽农厅办〔2017〕11号
各市、县(区)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厅有关处室、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农村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农业部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农办质[2017]7号)和农产品质量安全“1213行动计划”的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促进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再上新水平,我厅制定了《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本行业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7年2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2017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决策部署,以绿色发展为引领,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坚持“产出来”“管出来”两手抓,加快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1213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国家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创新体制机制,强化监管措施落实,有效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扎实推进质量兴农,稳定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农业部对我省主要农产品监测总体合格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一、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制度,建立长期定位监测点5000个,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控和预警,积极开展粮食生产禁止区划定试点工作。深入实施农产品产地土壤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化肥使用量零增长减量化、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减量化等四个专项行动,大力推广科学用药、配方施肥、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技术,全省推广绿肥种植100万亩、商品有机肥100万亩、农作物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面积500万亩次。加强标准制修订、集成转化、宣贯、应用、推广工作,全年组织制定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配套的生产操作规程20个以上,发放标准化生产技术资料100万份以上,加强宣传培训,普及推广质量安全控制技术,提高农业标准普及水平。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示范推广,进一步深化标准园(场)创建活动,组织创建省级以上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各100个,示范带动建设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2870个。积极推动“菜篮子”大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现代农业示范区整建制按标生产。支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展规模化标准化生产示范,带动千家万户走上绿色安全生产轨道。加快农产品品牌培育,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支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申请“三品一标”认证,不断提高“三品一标”的总量规模和质量水平。全年新增“三品一标”获证产品165个以上,保持全国前列。强化证后抽检监督和标志使用管理,提高“三品一标”品牌影响力、公信力和市场占有率。
二、深入实施专项整治和“检打联动”
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解决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农药兽药残留、违禁药品使用、非法添加等重点隐患和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治理“餐桌污染”行动,重点突出高毒限用农药违规使用和禁用农药隐性添加、禁用兽用抗菌药、“瘦肉精”、生鲜乳、牲畜屠宰(非法收购屠宰病死牲畜、私屠滥宰、注水等行为)、农资打假、茶叶农残超标和豆芽生产等八个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加强日常巡查、重点抽查、质量抽检,指导生产经营主体合理用药,督促落实禁限用规定(间隔期、休药期)等制度,着力解决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严厉打击农产品生产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县乡快检预警制度,年度快检25万个样品以上,发现不合格样品严格依法处置,严防流入市场。全面落实“两检合一”“检打联动”机制,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品种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发现不合格样品严格追踪溯源、严肃责任倒查,始终保持严管重打态势,确保我省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
三、全面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
组织开展农业投入品市场大检查,加强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管理,落实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诚信档案及购销台账规定,严格实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一瓶一码、实名购买、终身追溯制度,全面落实严管严控措施。严格实施兽药良好生产经营规范,强化养殖环节自配饲料监管。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技术指导,全面推进放心农资连锁经营和配送,畅通经营主渠道。开展农业投入品质量常态化监测,对县域内主要生产基地、交易市场的投入品实施定期监督抽查,增加抽检频次,提高抽检精准度,严厉打击农业投入品生产环节非法添加行为,取缔无证无照农业投入品生产企业。
四、着力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
积极创新监管模式,大力推进智慧监管。农资监管信息平台应用方面,在已将3300多家农药兽药企业纳入平台监管的基础上,推动符合平台监管的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并进一步拓展平台应用,将肥料纳入平台监管,开展平台线上巡查,实施农药、兽药、肥料全程动态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信息平台应用方面,在已将2200多家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省级农民合作社规范社生产的食用农产品纳入平台监管的基础上,推动符合平台监管的这两类生产主体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大力推进重点生产经营主体落实备案管理、生产记录和诚信档案制度,进一步扩大平台追溯管理范围,将具有一定规模、品牌和包装销售的茶叶企业和“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主体全部纳入平台管理。积极引导生产经营者对农产品进行包装、粘贴追溯码标识销售,逐步做到进入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的农产品质量即时可查、远程追溯、责任可究,实现放心消费。
五、切实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办案力度
按照《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的意见》,建立工作规范,加大农业综合执法力度,做到有案必查、联动协查。积极拓展案源渠道,认真研究违法行为的新特征和新方式,准确把握违法行为的特点和规律,做好线索的排查梳理。重点突出巡查检查、监督抽查、群众举报等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组织开展农产品生产档案记录和执行间隔期(休药期)专项执法检查。完善大要案查处工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等形式,查办一批大案要案,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强化与食药监、公安等部门的配合联动,加强信息沟通,开展联合执法,提升对违法犯罪行为打击的威慑力。
六、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
按照全国“双安双创”会议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巩固提升第一批4个国家和26个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果,将其打造成标准化生产、全程监管、监管体系建设、社会共治的样板区,总结推广有效监管模式,带动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加强国家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监督管理,实行定期考核、动态管理,对考核不合格或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严格执行退出机制。办好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果展,充分展示创建成效。全面推进第二批国家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紧盯创建目标,着力对标精准施策,全面推进属地管理责任、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产品质量监测、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创新体制机制等创建任务的落实,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成效。
七、严格考核督查推动责任落实
持续推进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绩效考核,深入开展农业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延伸绩效考评,有力促进属地管理、部门监管与生产主体质量安全责任的落实。严格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农资监管信息平台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信息平台建设与应用等重点工作进度月通报制度。强化重大项目督查,及时组织开展国家和省级监管、执法、检测等建设项目及资金使用的专项督查,特别要进一步加快推进市级质检中心、县级质检站项目建设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资金支出进度,规范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对于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进度较慢的、问题较突出的,要及时开展专项督查、跟踪督查,并采取督办、通报、约谈等办法,着力推动问题解决,推进项目验收、资金支出进度。健全完善监管机构,充实监管人员。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通过“特岗计划”等方式为乡镇充实一批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推进村级配备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加强检测体系管理,督促已竣工验收的市级质检中心和县级质检站落实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推进检测机构考核和资质认定,强化农业质检机构运行管理督导检查。
八、积极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推动信息公开,充分运用电视、报纸、农业信息网等各类媒体,定期发布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结果,正面引导社会舆论。畅通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投诉渠道,公开农产品质量和农资打假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受理举报,建立完善举报投诉核查制度,做到实名举报信息件件有落实、条条有回音。充分发挥农业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和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开展质量承诺等活动,促进企业自律诚信,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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