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农计〔2016〕226号
各市、县(区)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市、县分支行、省分行营业部:
农业部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支持农业现代化全面战略合作协议》(简称《协议》)。双方约定,“十三五”期间,重点在保障粮食安全、高标准农田建设、调整优化农业结构、促进农业科技创新和现代种业发展、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农业科技持续发展、加快推动农业走出去、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全力推进产业脱贫攻坚、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等10大领域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多元化的战略合作。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和总行创新部作为双方合作牵头部门,为积极促进《协议》落实和探索有效的合作模式,计划在高标准农田建设等5个方面率先发力。现将其共同研究制定的《下半年推进落实〈农业部、农业发展银行支持农业现代化全面战略合作协议〉的工作计划》(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工作计划》)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立工作协商机制。各级农业部门、农发行各分支行要紧紧围绕《协议》确定的10大重点领域和《工作计划》部署的重点工作密切合作。共同协商制定贯彻落实《协议》的具体工作方案,迅速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和合作对接机制。
二、切实加强业务合作。各级农业部门要围绕《工作计划》确定的5个重点领域,积极开展优质项目筛选和推荐工作,并向农发行及时报送。农发行要主动与农业部门和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对接,积极宣传介绍信贷政策、产品特点、办贷要求和准入条件;对农业部门推荐的企业和项目清单,要及时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在坚持“独立审贷、自主决策、择优支持、严控风险”原则的基础上,对符合办贷条件的优质企业和项目予以支持,并切实提高办贷效率,力争年底前落地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效应的标杆性项目,推进我省现代农业发展。
三、认真做好宣传和信息反馈工作。双方要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广泛宣传双方合作成果,积极引导社会各界不断加大对“三农”的关注、投入和支持。农发行各分支行要切实加强对双方合作项目的跟踪监测和信息反馈工作,对暂不具备支持条件的企业和项目,要纳入储备库管理,并积极进行辅导培育;对明显不符合贷款准入要求的,要主动向农业部门说明原因和做好解释;对确定支持的企业和项目,要及时向省分行创新处上报。
合作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省农业厅计划财务处、省农发行创新处反馈。省农业厅计划财务处联系人:郑雪芳,联系电话:0591-87875492;省农发行创新处联系人:李有绪,联系电话:0591- 87871837。
附件:1. 下半年落实《农业部 农业发展银行支持农业现代全面战略合作协议》的工作计划
2. 高标准农田建设等5个领域信贷政策
3.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福建省各市区行联系方式
福建省农业厅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福建省分行
2016年11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