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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海鲈鱼流通规范》等4项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的函

日期:2016-11-01 22:40:13 字体大小:

国批联函〔2016〕88号

 

关于征集《海鲈鱼流通规范》等4项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的函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根据《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国质检标联﹝2016﹞109号)等有关文件的精神,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于今年8月正式通过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示,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正式获得自主制定发布农产品流通行业团体标准资质,标准编号为T/CAWA。

自启动团体标准工作以来,得到了行业广泛关注和积极参与,首批共有4项标准正式立项,为了使标准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

 

一、立项标准列表

 

二、标准说明

1.海鲈鱼流通规范

本标准将对海鲈鱼的商品质量基本要求、等级规格、包装、标识、保鲜贮藏、流通过程要求等内容进行规定。

2.海鲈鱼保鲜贮藏技术规范

本标准将对海鲈鱼保鲜贮藏基本要求、贮藏前的准备、贮藏及运输要求等内容进行规定。

3.金鲳鱼流通规范

本标准将对金鲳鱼的商品质量要求、等级规格、包装、标识、保鲜贮藏、流通过程要求等内容进行规定。

2、乌鲤鱼(又名黑鱼)流通规范

本标准将对乌鲤鱼(又名黑鱼)的商品质量要求、等级规格、包装、标识、保鲜贮藏、流通过程要求等内容进行规定。

 

三、起草单位资格条件

1.起草单位在行业中具有较高影响力,并重视标准化工作;

2.起草单位从事的主营业务或主要产品应与申请参与的标准领域具有较高的相关性;

3.指定1名专业技术人员作为标准编制工作联系人,对标准项目进度和质量负责。

 

四、起草人资格条件

1.熟悉或从事相关申请参与的标准领域;

2.在标准起草过程中发表独立见解,对标准编制提出建设性意见;

3.按时完成标准起草工作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申请方式

填写《CAWA标准起草单位申请表》,并于11月15日前报我会。

 

六、联系方式

CAWA标准委员会

联系人: 谭婷婷

联系电话:010-68392082

邮箱:cawa@cawa.org.cn

附件:CAWA标准起草单位申请表

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

2016年10月28日

 

 

 


CAWA标准起草单位申请表.docx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5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