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2016—2020年)
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农政发〔2016〕3号)和《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闽委发〔2016〕17号)部署和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福建工作重要指示,围绕福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深入开展农业法治宣传教育,突出重点,突出特色,突出效果,注重理念、机制、载体、方式创新,全面推进依法护农、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为促进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三农”。树立大局意识, 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目标任务,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厅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农业法治宣传教育,服务推进农业现代化,服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改善农民生活水平,服务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需求导向,提升实效。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法律问题,针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人群、不同时期的法治需求,突出重点,开展精准普法,使农业法治宣传教育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增强农业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农业法治宣传教育与农业法治实践相结合,引导广大群众在法治实践中自觉学习、运用国家法律法规,把学法用法与推动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提升法治素养。深入推进农业依法治理,切实加大农业执法力度,用法治实践推动法治宣传教育。
——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积极适应新时期农民群众对农业法治宣传教育的新期待和新要求,改革创新引领农业法治宣传教育“转型升级”,推进农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方式方法、载体手段和体制机制创新,努力开拓农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
(三)主要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广泛传播法律知识,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坚定法治信仰,在农业系统形成崇尚法律、厉行法治的良好氛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制度更加健全、责任分工更加明确、监督考核更加严格,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农业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动法治文化与机关文化、行业文化、地方文化融合发展,提高农业法治文化氛围。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完善农业执法机制,加快推动农业法治化进程。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全面依法治国重大理论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的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作了重要论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深刻回答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刻领会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增强宪法观念。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特别要加大依法行政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大力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相关行政法的学习培训,推动农业系统干部职工树立“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农业系统广大党员尊崇党章,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深入学习宣传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大力开展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畜牧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动物防疫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为推进农业自主创新、农业科技进步、农业转型升级提供良好的法治基础,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三)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产业安全的法律法规。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农资打假专项治理,重点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以及种子、种畜禽、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方面的法律法规;结合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着力学习宣传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福建省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安全管理办法、福建省农药管理办法、福建省农业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平安农机”创建活动,重点学习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福建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律在规范农业经济秩序、保障农业产业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维护人民身体健康中的作用。
(四)深入学习宣传农村社会管理法律法规。大力宣传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仲裁、信访以及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农民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化解纠纷,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大力宣传农业资源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五)推进农业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机关法治文化建设,通过开展法治讲座、张贴海报挂图、制作宣传展板或视频音频资料、播放法制宣传片、组织法治主题演讲、征文、答题等,在机关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使机关干部持续接受法治精神的点滴熏陶。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鼓励创作和推广满足农民群众需求的法治文化产品,使法治宣传教育与农民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总结和培育农业法治文化建设先进典型,命名一批农业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
(六)推进农业依法治理。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简政放权,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加强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开展农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完善执法体制机制,推进农业行政执法“五有”规范化建设,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农业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以诚实、守信的行业规范影响行业行为,实现契约治理、规范治理。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积极推行农业部门法律顾问制度,推进农业部门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把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在法治实践中加强农业法治宣传教育。
三、对象和要求
农业系统“七五”普法的对象是农业系统干部职工、行政相对人和农民群众,重点是领导干部。
(一)加强农业系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加强农业系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和各类干部培训的必修内容,把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党章、党内法规和与农业农村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列入农业系统公务员特别是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开展法治讲座、法治论坛、法治研讨等活动,强化法律专题学习培训。建立健全领导班子中心组集体学法、常务会议学法、重大决策专题学法等制度,使领导干部深刻领会法治精神,增强法律至上意识,牢固树立法治理念,自觉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为习惯,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表率。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每年不少于4次。
(二)加强农业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坚持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实施执法人员法律素养提升计划。建立健全执法人员上岗培训、专题培训和定期轮训制度,举办执法培训、专题讲座、案例研讨等各类培训班,增强执法人员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理念,切实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七五”普法期间,通过集中培训与网络培训相结合,对全省农业综合执法人员开展轮训,全面提升农业综合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省级农业部门每年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执法人员每年法律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
(三)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学法用法。实施农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制度,注重农技推广人员技术培训与学习法律知识相结合,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在各类农业技术业务学习培训中的比重,重点学习培训农业技术推广法等与农业农村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稳步提升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依法推广、依法服务水平,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四)加强农业经营主体管理人员学法用法。通过集中培训、专家指导、开通热线、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农业经营主体管理人员的培训,重点培训宣传与市场经济、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植物检疫、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种子、农药、肥料、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增强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管理人员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观念,促进农业经营主体依法生产和经营。
(五)加强农民群众学法用法。广泛宣传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农民群众自觉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进一步丰富法治宣传的形式,选取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和内容,使法治宣传教育更加贴近农民、贴近生活。更加注重农民群众的实际需求,把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传授法律知识、培育法律意识、传播法治理念。
四、工作措施
(一)落实普法责任,明确目标任务。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认真梳理本单位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建立普法清单制度,明确责任单位和工作任务,把普法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范围,提高各行业各单位开展普法工作的责任意识和主动意识,推动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各行业各单位要在行业管理和服务过程中,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二)认真组织培训,增强法治理念。把学习法律作为厅机关领导干部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组织党组(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举办法律专题讲座,定期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实行农业执法人员轮训制度,开展农业法律专题培训,提高全省农业系统干部职工法律素养。组织开展农业法律进企社培训,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主体的主要负责人及其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学习,提高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法治意识。
(三)突出主题宣传,营造普法范围。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月(周、日)”等主题日宣传活动,省、市、县三级联动,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开展集中式法治宣传。以法律颁布实施日、重大事件等时间节点为契机,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座谈会等形式,做好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解读。深入开展“农业法律进村户入企社”活动,不断扩大农业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扎实推进农业法治建设。
(四)紧密结合业务,开展农业普法。注重农业普法与执法监管、政策落实、新型主体培育、农技推广服务等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在业务工作中同步开展法律指导、法律宣讲、法律告知等活动。注重农业普法与执法案卷评查相结合,在执法案卷评查中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律辅导、案例研讨、解疑释惑,案例警示教育。注重农业普法与法律帮扶相结合。根据普法对象的法律需求,因人制宜开展法律宣传、培训、解读,增进对法律规定的了解和理解。注重农业普法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农业信访处理等工作相结合,在纠纷调处中加强法律宣传普及。
(五)坚持创新发展,推动工作落实。创新普法手段,丰富普法形式,增强农业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实效性。加强新媒体普法平台建设,开展“互联网+农业法治宣传”行动,利用农业部门门户网站、移动客户端、农业政务微博、农业公众微信、手机短信等新媒体,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普法宣传,让公众在寓教于乐中接受法治熏陶。编发农业法律宣传资料、开通“12316”服务热线、设立农业法治专栏、举办农业法律知识竞赛、开设农业法治大讲堂、设立农家书屋“法律角”,开展“以案释法”等形式,扩大普法受众面,提高普法针对性。充分发挥农业干部培训院校、农广校、农业报刊杂志等在普法中的作用,编写普法读本、开展专题培训、推出普法专栏等多种宣传形式,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增强农业法治宣传教育效果。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法治宣传教育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全省各级农业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成立“七五”普法领导小组,发挥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作用。有效整合资源,明确职责分工,形成部门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强省、市、县三级农业部门联动,营造宣传声势,扩大普法效果。加强农业部门与农业部,与普法主管部门、新闻宣传部门、教育培训机构等部门单位的沟通联系,构建普法横向合作机制,强化协同配合。
(二)强化人才培育。加强农业部门普法办事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农业法治机构在普法工作中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作用。充实法治教育专职力量,加强普法骨干培训,不断提高普法人员政治素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建立一支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普法队伍。
(三)强化经费保障。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争取同级政府和财政部门的支持,将农业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足额予以保障,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要统筹安排相关经费,搭建农业法治宣传平台,配备必要的普法设施,保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强化督促指导。各级农业部门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绩效考评,明确考评标准,开展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促进普法规划的落实。各级农业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的职能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发挥各自优势,形成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的合力。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了解研究解决问题,努力推动工作。加强经验交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开阔工作视野,拓展工作思路。认真开展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