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财农指[2016]120号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6年闽台农业合作示范专项资金的通知
有关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局,台湾农民创业园管委会:
为了进一步推动闽台农业合作发展,提升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水平,扩大台湾农业良种技术等示范推广,现下达2016年闽台合作示范专项资金600万元(详见附件),款列“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科目支出。该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扶持方式。项目建成后,由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或台湾农民创业园管委会会同财政部门按要求组织实地验收,验收合格后给予补助。
附件:1.台湾农民创业园项目表
2.闽台农业合作推广示范县项目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厅
201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