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农产﹝2016﹞148号
各设区市农业局(农办)、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粮食局、供销合作社、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供销合作社、财政金融局:根据《福建省第八轮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省政府研究同意,认定769家企业为第八轮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福建省第八轮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福建省农业厅 福建省林业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福建省粮食局 福建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福建省财政厅
2016年7月7日
闽农产﹝2016﹞148号
各设区市农业局(农办)、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粮食局、供销合作社、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供销合作社、财政金融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