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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举办中国绿色食品2010上海博览会的通知

日期:2010-10-12 15:19:34 字体大小:

农质发[2010]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兽医、农垦、乡镇企业、渔业厅(局、委、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绿色食品和支持农产品营销的战略部署,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安全、优质、品牌农产品发展,充分展示各地在“安全、优质、生态、环保、高效”农业方面取得的新成果和新进展,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和现代农业建设,促进绿色食品产业和贸易发展,我部决定今年主办绿色食品博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宗旨和目标

  本届绿博会由农业部主办,上海市人民政府联办,是在全国范围内展示安全、优质、品牌农产品和食品的精品博览、展示平台,坚持“展示成果、推动发展、促进贸易”的宗旨,全面展示绿色食品发展成果,大力推动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积极促进绿色食品市场贸易。

  二、时间和地点

  本届绿博会定于2010年11月18日—21日在上海市农业展览馆(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2268号)举行,会期4天,11月18日上午举行开幕式。其中,11月15日—17日为各省(区、市)展团和参展企业集中布展时间。

  三、内容与布局

  本届绿博会内容包括展示、交流、洽谈、订货、销售、研讨、推介、论坛等活动,共设330个国际标准展位,按A、B、C三个展区进行布展。各展区按照各省(区、市)和各参展企业需求和产品特点进行综合布局、协调安排。具体的展位布置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商上海市农业委员会统筹安排。参展产品以绿色食品知名企业为主,可适当组织部分规模大、品牌响的无公害农产品、有机农产品(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一同参展。

  本届绿博会组委会拟安排新闻发布会、采购商专场、工作研讨、产品推介、营销招商、项目签约等活动,并对绿博会的组织、设计、产品展销等进行评定和表扬。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届绿博会以省为单位组团参展,各省(区、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和新疆兵团农业局为本辖区组团参加绿博会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各省(区、市)要成立参展工作组,由主管厅局级领导挂帅,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处室和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办公室)精心组织,动员各相关绿色食品获证企业、流通企业和采购商踊跃报名参展。请各省(区、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将本省(区、市)负责本届绿博会的主管领导姓名、职务和具体承办单位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于2010年9月30日前报组委会秘书处(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59号410室,邮编100081)。

  (二)积极做好组团参展工作。各相关单位要本着“统筹规划、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展现优势”的原则,做好组织发动和参展服务工作。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要会同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和相关单位做好本届绿博会的规划组织、协调安排及其它相关工作。组团参展事项请及时与组委会秘书处联系。

  联 系 人:何庆、王敏;

  联系电话:010-62135997;

  传真:010-62132976;

  电子邮件:hq@greenfood.org。

  附件:中国绿色食品2010上海博览会组委会构成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四日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5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