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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联荣为国标委第二批团体标准试点单位

日期:2018-04-25 22:13:20 字体大小:

近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印发第二批团体标准试点名单的通知》,包括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在内共144家单位成为第二批团体标准试点单位,试点实施周期为两年,自2018年4月1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将在商务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有关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按照团体标准试点分工方案内容,全面落实各项试点工作,并将于近期向会员单位、全行业正式启动2018年度团体标准项目征集工作。

自《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征集第二批团体标准试点的通知》发放起,农贸联精心准备,在各方支持及协调配合下,于2017年10月申请了团体标准试点单位,经过审核,最终通过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成为国家标准委第二批团体标准试点单位。

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下设标准工作委员会,在全国农产品购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技术支撑下,团体标准工作创新开展,成绩显著。第一,制定了《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标准管理办法》、《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标准编制工作流程》,建立协会标准管理的新体制、新机制;第二,制定了一批快速响应创新和市场需求的团体标准,发布实施《冰鲜海鲈鱼流通规范》、《冰鲜金鲳鱼流通规范》、《乌鳢流通规范》等3个标准项目;第三,建立了团体标准常态化申报立项机制,近期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18年拟立项团体标准计划。

今后两年试点期,农贸联将以协会标准创新与发展为核心,开展以下重点工作:一是建立与团体标准化工作相配套的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团体标准化工作管理制度体系;二是研究制定团体标准发展规划,并完成10项以上农批市场和农贸市场相关管理标准、农产品分等定级和冷链运输相关技术标准制定;三是推动协会标准国际化,助力“一带一路”建设,推进农产品两个市场一个标准;四是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标准化工作队伍。

附件:第二批团标试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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