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从人社部获悉,人社部与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港澳台人员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有关规定,有利于进一步便利港澳台人员在内地(大陆)工作、生活,保障其社会保险权益。
《暂行办法》共十五条。主要内容包括:适用人员范围,适用险种范围,待遇享受,经办程序,双重缴费问题,政策衔接。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5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