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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政策助推福清市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

日期:2012-12-20 14:20:02 字体大小: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今年2月份,福清市出台了《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的实施意见》(融政综[2012]25号),着重采取三方面措施,扶持福清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一是加大资金投入。福清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300万元,扶持福清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核心区所在的阳下街道、洪宽工业村,每年安排一定额度资金,逐步完善台湾农民创业园核心区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农口各有关部门优先扶持创业园规划区内企业的土地整理、中低产田改造、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化池塘改造、节水灌溉等建设项目,交通部门对通往福清台湾农民创业园的主干道或园内企业的主要道路,优先按省级农村公路网规划项目予以扶持。三是简化招投标程序。鉴于台资农业企业的特殊性,为简化补助项目的有关招投标程序,经批准实施的扶持福清台湾农民创业园项目,可由业主自行组织实施,经有关部门验收后按规定程序拨付项目资金,或参照我市新农村建设以奖代补形式予以补助。截至目前,全园已兑现了有关国土、检验检疫、“五新”技术推广等有关优惠项目11项,涉及企业6家;福清市财政今年下达的扶持福清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专项资金300万元,现已全部下达各有关企业,正在实施的11个建设项目预计在12月底前将全面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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