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台办、国家发改委《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等有关惠台政策措施,莆田市近日出台《关于促进莆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推出35条惠台举措,包括深化莆台经贸合作、促进莆台文化交流、强化人才支撑、其他配套政策等4个方面。在经贸合作方面,鼓励和支持台胞来莆投资医疗健康、电子信息、精密制造、文化创意等重点产业,建设两岸医疗健康产业合作先行区等台商投资集聚区,给予项目优先审批,采取“一企一策”的办法制定具体优惠政策。在文化交流方面,进一步鼓励和支持民间团体、机构、宫庙等加大对台文化交流力度,每年单列资金300万元,用于以上民间机构文化交流项目的补助。在强化人才支撑方面,加快莆台人才交流基地(示范区)建设,探索设立海峡博士后工作站,对获准建站的给予建站一次性补助10万元,对入驻一年以上的博士每人每年给予10万元生活补助,累计不超过5年。在其他配套政策方面,设立台湾同胞就医绿色通道,对持台胞证的在莆就业创业台胞实行便利化就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