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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平潭口岸继续试进口台湾水果

日期:2015-03-27 15:17:26 字体大小:

记者从福建检验检疫局获悉,国家质检总局近日正式批复同意,即日起允许平潭澳前码头继续试进口台湾水果,有效期半年。同时,建议平潭综合实验区加强包括吉钓港区和澳前码头等区域在内的口岸建设,在条件成熟时正式申请进境水果指定口岸资格。

 自2013年11月首次获得质检总局批准以来,平潭澳前码头共试进口了台湾水果29批、40.98吨、9.16万美元。目前,从平潭进口的台湾水果种类已达14个品种。

 福建检验检疫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质检总局批准平潭澳前码头继续试进口台湾水果,对促进平潭对台小额贸易商品市场的繁荣发展,提升平潭港口岸功能及进一步促进平潭开放开发都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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