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流县获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筹建我省首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该示范区将在9月前完成产品质量技术规范(标准)、质量保证和检测体系以及专用标志的使用管理等筹建工作。
据悉,该县先后制定了地理标志产品清流豆腐皮生产、溪鱼网箱和池塘水库养殖、黄羊繁育养殖的省级地方标准和管理规范。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5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