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民政厅、河北省文明办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行婚俗改革工作的意见》,提出将全面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不断优化婚姻管理服务,通过政策引导、部门配合、全民参与、律礼互动,到2025年,全省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经常化,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相互攀比、低俗婚闹等婚嫁陋俗得到有效遏制。
移风易俗,移的是旧风,易的是陋俗。人情要讲,但“人情歪风”也必须整治。天价宴席、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陋习是打着人情、传统的旗号走形变异的风俗习惯,反映了低俗婚恋观、封建迷信、铺张浪费等风气,扭曲了乡村社会的价值取向。
近年来,各地在革除农村陋习、树文明新风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天价彩礼、名目繁多的人情礼金等陈规陋习在一些地方还存在,成为不少家庭的负累。
早在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就对“天价礼金”等社会不良风气作出治理要求;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整顿人情往来乱象;国家民政部先后推出两批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很多地方开始尝试探索婚俗新风尚,不少地区的“彩礼”“婚闹”等婚俗问题迎来新变化。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必然要求,也是当前农民群众最关心的现实问题。
乡村振兴既要塑形,也要铸魂。各地要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将移风易俗纳入文明创建、乡村治理范畴,弘扬新风正气,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突出村民自治,以广大农村群众喜闻乐见、善于接受的方式,推动农民群众自觉践行移风易俗,创文明乡风、树良好家风、育淳朴民风。
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移风易俗,厚植新风正气。在推进移风易俗过程中,要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农村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的规定,严格落实农村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报备制度,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执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进移风易俗要有法可依、有规可循,立法机关应尽早对婚姻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进行完善,使执法更有威力。同时,妇联组织和司法机关对于索要高价彩礼的行为,进行必要干预和惩戒,正确引导社会观念,树立文明新风尚。
移风易俗,贵在长期有效坚持、久久为功,让乡村精神文明之风吹拂心田,让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老爱亲、勤俭节约等文明新风劲吹广袤乡村大地。
来源: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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