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工作由各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组牵头,经管部门具体负责,司法、财政、民政、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密切配合。整治工作从6月份开始,到9月形成整治成果。对经过整治并规范的村集体经济合同,按类别统一整理归档,连同合同复印件,报乡镇(街道)经管部门存档备案。乡镇(街道)经管部门要对备案的合同资料,科学编制档案目录,规范档案整理,动态跟踪监管,逐步实现合同管理的制度化和信息化。今后,村集体签订的经济合同原则上由村文书统一负责保管,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报乡镇(街道)经管部门存档备案。对在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合同要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整治是“三资”监管点题整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乡村两级要切实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管好用好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不断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的财力支撑。
来源:三明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