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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四措并举规范农村集体招投标管理

日期:2022-03-03 11:17:01 字体大小:

2021年,永安市228个行政村共完成农村集体招投标项目189个,其中:中标价50万元以上项目24个,农村集体资源招投标项目9个,其中:资源面积在50亩以上6个。农村集体建设项目(物资采购、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产权交易)在招标限额以上地实现了应标尽标,既保障了村级公共事业的顺利推进、全面助力乡村振兴,又有效防止了农村集体资产流失,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建章立制定规矩。永安市政府办、永安市“三资”办先后三次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规定农村集体招投标范围、招投标程序、招投标特别事项、招投标监督机构等,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二是健全机构明职责。各乡镇(街道)均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成员,下设招投标监督服务中心,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各类财政支农项目和村集体自筹项目,开展招投标文件审查,监督招标人、投标人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活动。

  三是细化范围严操作。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产权交易、中介服务分别规定了招投标下限,对农村集体30万元以下的物资采购、工程建设、中介服务及产权交易,由乡镇招投标监督服务中心或委托代理机构开展招投标活动。对农村集体30万元以上物资采购、工程建设、中介服务及产权交易,必须进入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

  四是加强监督出成效。招投标项目启动前,必须先经村两委会集体研究、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接受群众监督。永安市“三资”办每年组织专项监督检查,对违反招投标管理规定的行为,责成乡镇追责或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

来源: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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