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江临海,扼淮控湖,经济繁荣,文化昌盛。一提起江苏,众人皆知是经济大省、工业强省、文教名省。
其实,江苏自古以来就是鱼米之乡。如今的江苏,同样也是中国重要的农业大省、产粮大省。
2012年,江苏粮食生产实现“九连增”的历史性突破,总产量达到674.5亿斤,继续稳居全国第4位;农民增收同时实现“九连快”,人均纯收入达到1.2万元,连续3年增幅高于城镇居民。
“苏湖熟、天下足”,江苏农业虽然占全省GDP份额只有6%,却用人均不到1亩的耕地,解决了7800万人口的吃饭问题,创造了中国人口密度最大省份粮食总量自给的奇迹。
这当中,有一颗璀璨明珠闪耀着亮丽的光芒,在促进全省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致富、农村建设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占据着显着的地位,为江苏“三农”各项事业发展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她,就是蓬勃发展起来的江苏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始于“三农”发展需要,基于探索实践基础,受益于制度保障和领导重视,得利于政策措施扶持,江苏农民合作社得到快速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始于民间的探索与实践。江苏,可以说是全国最早探索成立农民合作社的省份之一。
上世纪80年代初期,苏南等地一些农民以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为基础,自发组建了开展技术、信息、购销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各种专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社,以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日益凸显的矛盾和问题。一场自下而上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探索实践之风在江苏农村开始蓬勃兴起。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为了继续探索集体经济更加有效的实现形式,促进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上世纪90年代开始,苏南等地率先开展了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同时,为提高土地集约经营水平,苏南、苏中一些地方又开始创新土地使用制度,组建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以提高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2004年开始,中央连续出台10个一号文件,明确了支持合作社的发展方向、目标和任务。200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颁布实施。
江苏省也相应出台了《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通知》、《关于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从财政扶持、税费减免、用地用电、金融信贷等方面给予合作社的发展和规范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合作社的发展,还得到了领导的关心和支持。
今年全国人代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参加江苏代表团讨论,在听取全国人大代表、镇江农科所研究员赵亚夫介绍其指导创办的句容市戴庄村有机农业专业合作社有关发展情况后,发表了重要的指导意见。
江苏省及省有关部门、各地市(县、区)的历届党委和政府领导也都高度重视和支持合作社发展。江苏省委书记罗志军、省长李学勇多次对全省农民合作社的建设发展作出指示。
有了制度的保障,有了领导的重视,更有政策措施的支持,江苏农民合作社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良机,迎来快速健康发展的新时期,并结结实实地收获了丰硕的果实。
截至2012年年底,江苏省农民合作社总数达到55312个,成员总数913万户,入社农户比例61.4%。目前,江苏农民合作社取得了成员总数、入社农户比例、社均成员数和出资额的四项全国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