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福建省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工作方案》,尽早开展我市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工作,为我市农用地土壤安全利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有力保障,各县(市、区)分别细化了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工作方案,全市需采集辖区内省控监测点上水稻样品210个,国控点13个(其中普通循环点6个需采集土壤混合样和农产品混合样,地力点7个需采集土壤混合样、土壤原土样和农产品混合样),为后续做好样品采集、制备、测试等工作提供依据。 来源:龙岩市生态能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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