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市场动态

泉州 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日期:2020-06-19 10:12:41 字体大小:

福建日报讯 (记者 王敏霞) 近日,泉州市中级法院发布《泉州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状(2018—2020)》白皮书。

    白皮书指出,2018年1月至2020年5月,泉州市两级法院共审结涉生态刑事案件204件,310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审结涉生态民事案件75件;审结涉生态行政案件59件,审查涉生态非诉行政执行案件721件;受理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21件,审结13件。

    泉州中院联合多部门以多元生态修复方式的具体应用,构建森林、海洋、河湖、土壤、矿产等资源多维立体保护格局。2018年1月至2020年5月,泉州市两级法院审理毁林案件适用“补种复绿”33件60人,共发出“补植令”“抚育令”11份,缴纳履约保证金45万多元,被告人缴纳生态修复资金114万多元,责令涉林刑事案件被告人补种、管护林木面积378.74亩,有效修复了被破坏的森林生态;责令涉水刑事案件被告人放养鱼苗累计达51万尾,有效保护了海洋生态和渔业资源。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5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