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清流县动物医疗废物管理集中处置,保护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清流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与三明市绿洲环境科技公司签订了废物集中处理委托合同书。合同协议规定从2020年1月起,对清流县各乡镇站疫苗空瓶以及实验室废弃物每周进行回收,分类集中装在三明市绿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专用收纳箱内,并由其运送到指定地点进行无害化处理。回收的同时做好回收登记,严防动物医疗废弃物乱丢乱放,转移联单登记至少保存三年,确保按规范和要求进行动物医疗废物处置。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5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