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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十条措施保障重要农产品供应

日期:2019-10-10 14:11:55 字体大小:

从天津市发改委获悉,近日,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天津市商务局等十部门制定出台了《天津市重要农产品市场保供稳价十条措施》(简称《措施》),主要内容包括: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做好生猪生产基础保障、落实生猪生产扶持政策、推动疫病防控体系建设、稳定扩大农副产品生产、健全农副产品流通体系、增强政府储备调控能力、持续强化市场监测监管、保障重点人群基本生活等。

《措施》要求,对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及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户)按2%的比例给予短期贷款贴息支持,延长对种猪场、规模猪场(户)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实施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2020年6月30日前,对整车合法运输种猪及冷冻猪肉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加强猪肉、蔬菜等重要农产品储备,市级冻猪肉储备增加到1万吨,市级牛羊肉储备不低于1000吨。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5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