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推进激励性扶贫。采取政府购买成果的方式,搭建政府、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脱贫的载体,全方位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截至目前,全市127个乡镇实施激励性扶贫项目1476个,受益贫困户23914户77082人。
二是推进就业和生产扶贫。全市各类新型主体吸纳2656个贫困劳动力就业,人月均增收1200元,购买就业岗位解决贫困劳动力就业842人,人月均增收750元。全市扶持30349户、102612人次实施生产发展项目,共申报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353个,关联贫困户6258户。
三是推进金融扶贫。在全省率先完成县级扶贫小额信贷风险担保机构组建,充分发挥小额信贷风险担保基金作用,全市扶贫小额信贷累计为贫困户提供贷款69991.3万元,累计扶持14847户贫困户发展生产,贫困户平均覆盖面为30.05%。
四是推进生态扶贫。全市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30人次担任生态护林员,平均月工资738元;补助75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营林生产153.68万元;补助195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林下经济发展资金285.17万元;优惠23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搬迁建房用林面积1.95万平方米。燃料补贴13742户,补助资金796.96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