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聚焦精准施策,强化乡村振兴组织领导。成立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建立市县推进落实、乡村组织实施、部门合力共为、责任层层压实的工作机制;出台《龙岩市推进乡村振兴十条措施》,统筹各类专项资金5.4亿元,从人才支撑、产业发展等十个方面推进乡村振兴;制定出台《高标准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打造一批乡村旅游试点村三年行动方案》,打造21个功能多样、特色鲜明、农旅深度融合发展的省内一流的度假体验型乡村旅游试点村。
二是聚焦提质增效,推进产业特色发展。制定出台《关于加快七大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意见》,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重点扶持培育茶叶、水果、蔬菜、薯业、畜禽、林竹、花卉苗木等七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和闽西“八大珍、八大鲜”名特优产品发展,实现七大优势特色产业全产业链总产值650亿元,“八大珍鲜”产值达35.8亿元,增长9.3%;
三是聚焦绿色发展,建设宜居宜业乡村。制定出台《龙岩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实施“一革命四行动”,全市累计建成乡镇公厕125座,建成农村公厕269座,完成农村户厕改造10074户;全市124个乡镇垃圾中转站全覆盖,基本实现“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累计拆除259户村民老旧房屋,完成“空心房”整治1.8万平方米;完成小流域综合整治项目投资5.665亿元、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投资10.6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