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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省市两级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

日期:2012-07-17 12:18:14 字体大小:

2011年12月中共福建省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实施意见》,提出深化艺术扶贫、文化低保工作,推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技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送欢乐下基层”、高雅艺术进校园等活动经常化。建立以城带乡联动机制,把城市支持农村文化建设作为创建文明城市基本指标。设立省市两级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

  从今年至2016年,福鼎市财政每年将安排专项资金1000万元,重点扶持文化精品创作、文化惠民工程、农村文化建设、文化产业发展和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5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