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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联仲裁专业委员会驻眉山办事处”揭牌成立

日期:2018-04-12 14:39:35 字体大小:

为推进“一带一路”农业合作建设,在农产品市场用法律规范从源头到餐桌,探索破解产业链供应链的各种纠纷,建设高效精准的食品卫生安全体系,实施品牌诚信战略,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仲裁专业委员会(简称仲裁委)历时两年,在全国考察、选择集散力强、公信度高、发展前景好的农产品批发市场,设立仲裁委驻点办事处,4月12日,“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仲裁专业委员会驻眉山市办事处”在四川省眉山市圣丰农产品批发市场正式揭牌成立。

揭牌仪式由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会长助理、监事会主席、仲裁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黄海主持,出席嘉宾有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高级顾问、国务院参事刘志仁,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会长、世界批发市场联合会副主席、仲裁专业委员会主任马增俊,四川省眉山市市委常委、副市长李兴乾,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毕丽萍处长,商务部全国农产品冷链流通监控平台项目组首席专家、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江波副会长,眉山市商务局张文清副局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西南分会、四川分会王瑞琛秘书长,眉山市圣丰农产品批发市场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曾德全。刘志仁参事、马增俊会长、李兴乾副市长、黄海秘书长、张文清副局长、曾德全董事长共同为“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仲裁专业委员会驻眉山市办事处”揭牌。

农贸联马增俊会长致辞并宣布“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仲裁专业委员会驻眉山市办事处”成立。他说,随着中国开放大门的不断打开,中国正成为生鲜农产品最大的国际市场,中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也正在成为农产品国际贸易的主要平台;而在国际贸易中,仲裁是最好的法律武器,农贸联仲裁委选择国内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设立办事处,为农产品生产者、经销商提供简洁便利的法律服务,保障合法权益,希望通过仲裁委的平台,将贸易仲裁的法律应用在国际、国内农产品贸易全过程中,为推动四川省、眉山市的优质农产品走出去,增强从业者的法律意识,维护农产品贸易的健康秩序服务。

农贸联会长助理、仲裁委副主任兼秘书长黄海表示,农贸联仲裁委驻眉山市办事处成立以后,将与仲裁委总部以有效的沟通机制开展工作,将接受法律咨询、举报、投诉,并通过仲裁委网络携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消费者报、全国打假网等机构,共同解决农产品贸易纷争,提升地区产业核心竞争力。

据悉,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农贸联仲裁专业委员会于4月11日还组织了仲裁委有关管理办法的业务培训,并为来自武汉、重庆、福州、无锡、合肥、上海、邯郸、绵阳等地的30多位仲裁委首批调解员授徽。此次培训内容包括《农贸联农产品贸易纠纷调解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农贸联农产品贸易纠纷调解规则(试行)》、《农贸联调解员聘任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张雄律师主讲了格式化合同和调解员的相关知识,介绍了仲裁条款、调解员的角色定位和调解步骤,并分享调解工作的体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西南中心王瑞琛秘书长讲解了从调解员到贸仲仲裁员的流程,表示将与农贸联仲裁委继续加强合作,为农批市场合规繁荣做好法律保障。

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江波副会长指出,当前农产品消费升级,进口食品体量增加等因素,为农贸联仲裁委更好的服务行业,保障行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最好的契机。来自上海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徐立山副总经理、上海江杨农产品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刘智刚总经理、无锡天鹏菜篮子工程有限公司许伟芳副总经理、眉山市圣丰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何志云副总经理等作为调解员代表发言,一致认为农贸联仲裁委的成立符合农产品国际贸易未来发展趋势,强烈要求更多地举办这类务实的培训,加大对市场经营户的法律宣传和意识培育,在法律的保障下,完善市场秩序,建设诚信体系。

【关于农贸联仲裁委】为适应我国农业和农产品进出口贸易发展的新形势,充分发挥仲裁在解决经济纠纷中的作用,农贸联于2016年成立了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仲裁专业委员会,建立起农产品贸易行业仲裁合作的长效机制,为会员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支持。农贸联仲裁委是国内率先成立的专门从事农产品贸易纠纷的法律机构,主要为维护农产品贸易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贸易风险,规范农产品贸易流通秩序,为农产品贸易合同全程提供法律咨询,在出现纠纷时依法提起仲裁,解决纷争。

仲裁委成立后,协助商务部开展了《农产品市场管理条例》的相关立法调研,并在源头解决市场和经销商的法律困扰和困难,成功帮助多家国内市场和经销商规避了法律风险,处理了河北、广东、山东、湖南、福建等地的多起农产品贸易纠纷,获得了当地市场和经销商的好评,延伸了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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