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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措施支持加工贸易做大做强

日期:2012-09-04 09:26:26 字体大小:

为推动加工贸易进一步壮大规模,提升国际竞争力,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促进加工贸易加快发展和转型升级的意见,从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加快发展、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等方面支持我省加工贸易做大做强。

  在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加快发展方面,对符合县域产业发展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支持条件的加工贸易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给予项目承担企业最高500万元的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奖励补助。在开拓国际市场方面,鼓励企业建立海外营销体系,按实际发生费用的5%给予资助,最高资助金额为300万元。支持企业通过参加境外展会、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等渠道进行产品推介和交易,对有关费用给予一定资助。鼓励企业并购境外国际知名品牌,对并购高端品牌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专项资金资助;对并购其他国际知名品牌的,按并购金额的5%,给予最高300万元资助。

  今后我省对于加工贸易企业技术创新的扶持力度将更大。我省将对加工贸易企业的技改设备购置费按5%给予资助,最高资助金额达300万元;对企业投资设立研发机构,按新增研发仪器设备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资助,最高资助金额为50万元;对国家级和省级有关科技创新平台,依据有关规定按相关费用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资助等。

  在加大加工贸易招商引资力度方面,对引进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工贸易项目,以及吸引跨国公司特别是世界500强企业把中高端加工制造环节转移到我省的,在用地规划、用地指标上将给予重点保障,在信贷方面也将优先支持;对沿海与山区市投资总额较大的在谈重大项目,每个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的招商经费支持。

  此外,在鼓励沿海加工贸易向山区适度转移、搭建劳动力供求和培训平台、提供监管、优质服务等方面,也给予一系列优惠政策。

  据统计,1-7月,我省加工贸易进出口214.9亿美元,占同期全省外贸总值的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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