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是生命之源,也是幸福之源。2011年初,国家水利部下达福建应解决的农村饮水安全任务为140万人,但为了让更多农村百姓尽快受益,当年10月份我省自加压力,决定追加解决60万人。截至上月28日,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全面超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解决了201.3万农村人口安全饮水问题,占任务数的100.5%;完成投资10.65亿元,占任务数的100.1%。
我省依山面海、降水丰富,但因资源性、工程性、水质性缺水,仍有农民存在饮水不安全问题。自2004年起,千万农民饮水工程被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扶持力度每个建制村从1万元增加到3.5万至5万元,1.5万个建制村基本实现了简易通水。
自2009年起,我省根据国家要求全面规范了“放心水”的建设标准,即水质要达到规定指标;水量不低于60升/(人·日);一般地区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5%,严重缺水地区不低于90%;供水净化消毒等设施完善,确保“一户一表一龙头”,供水到户。根据这一标准,2011年初新一轮普查后发现,全省已有1400万农村人口实现了“安全饮水”,尚有1255.18万人未喝上“放心水”。省委、省政府决定,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五年时间全面解决剩余人口安全饮水问题。其中,2011-2013年解决854.6万人通水问题;而2014-2015年则对400.58万人已通水未达标设施,进行达标改造。
“2011年任务加码后,时间紧、任务重,从设计、施工到使用、管护,有不少难关要克服。”省水利厅农水处处长董国华表示,饮水工程前期工作周期长,尤其是环评、财政审核、招投标等,需花费2-3个月的时间,给施工带来工期压力。同时,一旦各级政府资金落实不到位,还将加大群众自筹负担,影响地方投工投劳积极性。此外,我省尚未通水地区多位于海岛、半岛,或是位置偏远、居住分散、经济落后的自然村,饮水工程施工难度大,这也给完成饮水安全任务设了道道“关卡”。
怎样缩短前期工作时间?2011年11月15日,省水利厅、环保厅、财政厅联合出台《关于简化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前期工作程序的通知》,决定凡是省委、省政府核定的五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都要在一个月内完成审批程序,加快了项目建设进度。
怎样确保财政资金落实到位?根据现行487.5元/人的补助标准,政府投入从过去补贴到“村”转变为覆盖到“人”。据介绍,目前我省已争取到中央资金,省、市、县各级财政也积极配套,落实了未来五年所需的62亿资金拼盘。省级以上人均补助资金不少于建设标准的65%,其中原中央苏区县补助85%、革命老区县补助75%,使农民自筹资金大大减少。
怎样破解各种不安全饮水状况?实践中,各地打破常规、因地制宜,出台了许多新举措。例如,上杭县稔田镇通过水厂集中供水,改变了“村村点火”的建设模式,实现了周边9个村供水全覆盖;莆田市投资1.2亿元建成平海湾跨海供水工程,引水上岛、供水入户,让平海、埭头、东峤、南日4个乡镇37.6万军民共同受益。
省水利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省委、省政府始终把喝上“放心水”作为最大最基本的民生问题,作为全省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任务加大投入。2011年是解决千万农民安全饮水问题的第一年,可谓“开门红”,今后几年的任务会更加艰巨,各地要早规划、早投入、早动工,在施工过程中强化质量督查,加强管护,确保安全饮水工程建得成、用得上、管得好、长受益,尽快让所有农民过上有“水”喝的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