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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工商局关于认定2011年度福建省企业知名字号的通知

日期:2011-12-31 22:53:32 字体大小:

各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福建省企业知名字号认定和保护办法》规定,按照《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福建省企业知名字号认定和延续认定工作的通知》(闽工商企注〔2011〕130号)要求,经2011年12月29日省工商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认定“福建福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14家企业名称的字号为第四批福建省企业知名字号;延续认定第一批“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92家企业名称的字号为福建省企业知名字号;不予以延续认定第一批“福建拓福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名称的字号为福建省企业知名字号(企业名称及字号附后)。
各 级工商局应当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福建省企业知名字号认定和保护办法》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对福建省企业知名字号的认定和保护工作,充分发挥企 业知名字号的品牌带动作用,持续提高企业知名度,大力支持企业做强做大,积极服务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为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建作出工商部 门应有的贡献。

附件:1.新认定的第四批福建省企业知名字号的企业名称及字号
2.延续认定的第一批福建省企业知名字号的企业名称及字号
3.不予以延续认定的第一批福建省企业知名字号的企业名称及字号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新认定的第四批福建省企业知名字号的企业名称及字号.doc
延续认定的第一批福建省企业知名字号的企业名称及字号.doc
不予以延续认定的第一批福建省企业知名字号的企业名称及字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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