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农机管理局(站):
截至10月27日,我省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比例为86%,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1.4个百分点。各设区市实施进度如下:福州市92.9%,莆田市92.3%,三明市88.7%,泉州市71.5%,漳州市81.1%,南平市84.7%,龙岩市93.1%,宁德市87.7%,平潭实验区100%。实施进度慢,既影响了全省整体实施进度,也影响了政策的实施效果。
根据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专门致函我局“关于加快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紧急通知”(农机产[2011]176号)要求,现就加快补贴实施进度的相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2.所有补贴资金(包括机具补贴资金、大棚补贴资金)务必于11月10日前完成申请,11月20前完成核实,逾期一律作作废处理,我局收回资金,另行分配。
3.请各设区市了解各县(市、区)大棚实施进度,于10月31日前提出本地区调剂意见,逾期由我局调剂。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