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农厅办〔2011〕217号
各设区市农业(农机)局(总站)、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
根据省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集中宣传教育活动部署,结合拖拉机安全监管工作实际,我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165次 常务会议和省政府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省政府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事故会议精神,促进农机安全综合整治深入开展,根据省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集 中宣传教育活动的方案》的部署,决定九月至年底在全省组织开展进一步加强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国务院165次 常务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及省政府相关会议精神,不断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新闻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和舆论 监督,营造有利于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的舆论环境,推动安全文化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通过开展拖拉机驾驶人交通安全集中教育活动,使广 大驾驶人进一步熟悉和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使拖拉机驾驶人的法律意识、交通安全文明意识明显提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 特别是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宣传。(二)开展拖拉机交通安全知识和行车安全常识教育。
(三)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教育。
(四)开展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危害性教育。
三、活动对象
(一)拖拉机驾驶人;
(二)拖拉机驾驶证申请人。
四、活动方式
(一)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通过张贴标语、手机QQ群等,大力宣传集中教育活动的内容,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覆盖广泛、影响深入的宣传声势。
(二)通过乡镇村向每位拖拉机驾驶人发放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材料。
(三)给每位参加拖拉机年度检验的驾驶人发放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材料。
(四)给每位办理申领拖拉机牌证等农机监理业务的驾驶人与有机户发放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材料。
(五)结合安全检查,开展宣传教育,并发送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材料。
(六)农机监理机构在拖拉机驾驶人考试中,增加铁路道口交通安全和安全应急处置内容。
(七)拖拉机驾驶培训校在拖拉机驾驶人培训中,增加铁路道口交通安全和安全应急处置内容。
(八)在农机监理业务办理场所、拖拉机培训校理论教学与驾驶技能训练场所设置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栏。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农业(农机)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紧密结合实际,把做好“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做为年底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健全机构,明确分工,制定具体方案,督促抓好落实。
(二)督促检查,纳入考评。将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农机安全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纳入年终目标责任考评。要加强对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的跟踪分析、督导检查,搞好引导,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三)加大投入,搞好保障。各级农业(农机)部门根据《福建省政府安委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的方案〉的通知》(闽安委[2011]25号)精神,要通过多渠道筹措落实宣传经费,积极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确保活动的有效开展。
(四)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各级农业(农机)部门在每月25日前将工作落实情况总结和《拖拉机交通安全集中教育活动统计表》(见附表)报送省农机监理所。
主题词:农业 安全 宣传教育 方案 通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安办、省安监局,省预防办,存档。
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1年月9日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