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农办函[2011]38号
各设区市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按照农业部与中国进出口银行于2008年签署的支持农业“走出去”战略合作协议,中国进出口银行将在5年间提供80亿美元信贷资金,重点支持境外农业资源合作开发项目、境内涉外农产品生产加工项目、农业科技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我国企业农业(养殖、饲料)机械设备和农产品深加工设备出口项目、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农产品进出口项目等对外农业合作项目。
现将农业部办公厅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办公室《关于征集利用中国进出口银行贷款实施农业对外合作项目的函》(农办外函[2011]21号)转发你们,请根据文件精神和要求,协助推荐本地区符合申请中国进出口银行贷款条件的相关农业企业,于2011年7月12日前将申贷项目基本情况表交设区市农业局外经科汇总后报省农业厅外经中心,同时提交申贷项目基本情况表电子版本,以便及时筛选上报农业部国际合作司。
联系人:张盛平 电子邮件:zsp0727@126.com
电 话:0591-87808715 87829264(传真)
附 件:申贷项目基本情况表
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
申贷项目基本情况表
企
业
情
况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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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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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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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申请进出口银行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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