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农综明传[2011]122号
各设区市农业(畜牧兽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一、督查内容
(一)“十二五”畜禽养殖发展和污染治理规划编制情况;
(二)落实畜禽养殖“两禁区”规定执行情况;
(三)禁养区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情况;
(四)农业环保工作体系“六个有”落实情况,即:有农业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有工作机构牵头负责;有2名专职和2名兼职农业环保干部;有一定的工作经费;有办公地点、办公设备、交通工具等工作条件;有一套具体的工作方案。
二、督查方式
督查方式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为主。各设区市主要以工作情况汇报为主,每个设区市随机抽取2个县(市、区)进行现场检查。
三、督查时间
2011年6月27开始,6月30前结束(具体时间由各考核组组长确定并告知有关设区市)。
四、督查组成员
第一组:负责督查福州、莆田、泉州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
组长:驻省农业厅监察室副处级纪检监察员 陈柏甦
成员:省生态能源总站2人。
第二组:负责督查三明、南平、宁德市
组长:省农业厅生态能源总站站长 黄金煌
成员:省生态能源总站2人。
第三组:负责督查龙岩、漳州、厦门市
组长:省农业厅生态能源总站副站长 郑惠章
成员:省生态能源总站、省畜牧总站各1人。
五、其他事项
请各设区市尽快组织开展自查,并做好总结及相关档案的整理工作。
联系人:黄 翀 电话:87853641,13705040968
李 斌 电话:87845601,13635269832
二О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