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漳州市对今年新农合政策作出新调整,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1)进一步提高全市新农合筹资标准,由去年的人均筹资150元提高到今年的230元,其中各级财政对各县(市、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居民,每年人均补助总额从120元提高到200元,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仍为30元;(2)住院补偿封顶线从去年的6万元提高至8万元,新农合住院补偿起付线乡级、县级、县以上(县外)原则上不低于100元、400元和800元,乡镇卫生院的住院补偿比例控制在90%左右、县级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补偿比例不低于75%、县以上住院补偿比例为50%左右。今年漳州市还将全面开展提高农村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保障水平工作,实行定点救治、定额付费。全市全面开展新农合普通门诊统筹,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暂定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符合条件的村卫生所,将来参合农民在村卫生所看病,医药费也能获得报销;(3)参合农民的重大疾病大额住院医疗费用补偿起付线,从去年的6万元降至2万元,同时提高补偿比例。参合农民在一个保障自然年度内累计政策范围内费用自付部分超过2万元的就能获得补偿,超过2万元的部分按照70%的比例予以补偿,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参合农民发生住院大额医疗费用,符合补偿条件的可向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申请,经市、县两级新农合管理部门核实确认后,由各县(市、区)新农合管理中心先行垫付补偿费;重大疾病补偿不实行即时结报,由市、县新农合经办机构每半年统一组织补偿和结算。以上新举措进一步提高了重大疾病住院的保障水平,减轻了农民群众看病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