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发通知要求,各级工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对申办食品流通许可证涉及乳制品经营项目的,由申请者提出申请,按照条件审核,依法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并在其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项目中进行标注。 登记注册机构依据核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许可项目,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予以标注,严格按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所核准的事项,不做任何更改进行登记。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5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