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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中央预算内农业投资计划草案编报和农业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1-05-03 22:09:22 字体大小:

闽农厅办[2011]92号

各设区市农业(畜牧兽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厅有关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农业部关于做好2012年中央预算内农业投资计划草案编报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1]8,为做好我省农业项目储备和2012年中央预算内农业投资计划草案编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思路

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要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重点和薄弱环节,在标准农田、新一轮“菜篮子”、草原建设保护、农村资源利用、基层农业公共服务能力等项目建设上加大投入力度。统筹安排续建和收尾项目以及符合“十二五”规划、前期工作条件成熟的新开工项目,努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突出重点领域

按照农业部关于“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的目标要求,以最急需、最关键、最薄弱的环节和领域为重点,组织编制农业投资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标准农田建设工程。主要包括新增千亿斤粮食田间工程、糖料棉花生产基地等建设项目。

(二)新一轮菜篮子工程。主要包括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和奶牛养殖小区等建设项目。

(三)现代农业公共服务能力条件建设工程。主要包括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条件建设工程、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工程、植物保护工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工程、种植业种子工程、养殖业良种工程等建设项目。

(四)草原建设与农业生物资源保护工程。主要包括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农业湿地保护工程等建设项目。

(五)全国农村废弃物资源利用工程。主要包括农村沼气工程等建设项目。

(六)其他工程。主要包括农垦棚户区改造及其它建设项目。

三、把握工作要求

做好2012年中央预算内农业投资计划草案编报工作对于做好十二五农业基本建设工作意义重大,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深入谋划,加强前期工作,把握好以下各项要求:

(一)把握投资计划编报规模。对已编制有关规划的项目和续建项目,要依据经批准的规划(或建设方案)做好项目储备工作,按年度实际需求提出年度投资计划草案。对正

在编制规划的项目和前期工作条件成熟的新安排项目,原则上可比照今年规模提出年度投资计划草案。

   (二)严格控制投资安排方向。认真执行中办发[2007]11号、中办发[2011]13号等有关文件和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和新开工项目建设,严禁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不切实际的政绩工程。继续严格控制“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的盲目重复建设。

   (三)切实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编报的项目要以经过批准的建设规划或建设方案为依据,按规定履行项目用地审批、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审批(备案)等有关项目管理程序。做到投资计划一经确定,建设项目就能立即组织实施。

   (四)做好地方配套投资工作。各地要统筹财力,优先安排中央投资项目地方配套投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必须主要用于中央投资公益性项目地方配套投资需求。要明确配套投资责任主体,保障配套资金及时到位,确保按时发挥投资效益。

   (五)注重提前沟通协调请按照各类项目的现行管理方式开展投资计划编报工作。需与发展改革等部门联合申报投资计划的项目(将另文通知),请各地提前做好沟通衔接工作。

(六)计划建议编报方式、时间要求。请务必于610日前,逐级行文将拟申报的2012年项目及有关项目可研材料等报送我厅有关业务处室六份、厅计财处一份,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zxf@fjagri.gov.cncdf@fjagri.gov.cn

今后,农业储备项目申报严格按照今年初下发的闽农计〔20113执行,申报项目类型暂按该文“二、突出重点领域”中六大类。

申报2012年计划草案,要同时使用“中央投资项目编报系统软件”(可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网站http://tzs.ndrc.gov.cn的“软件下载”区下载)编报项目,编报的投资计划草案必须落实到具体项目,项目信息填报要完整准确。

 

附件: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表

 

 

                                                二О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5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