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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业厅关于举办2011年度福建省名优茶鉴评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1-03-16 22:25:51 字体大小:

闽农种植〔201186

  

 

各市、县(区)农业(茶业)局:

为推进我省现代茶业发展,加大名优茶生产力度,促进茶叶提质增效,提高茶叶卫生质量水平,增强福建茶叶综合竞争力,经研究,决定举办2011年度全省名优茶鉴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时间

根据我省茶叶生产实际情况,2011年全省名优茶鉴评活动将分春、秋两季进行。春季鉴评主要针对绿茶、红茶、白茶三个茶类;秋季鉴评主要针对乌龙茶和花茶两个茶类。请于410日前将参加春季鉴评活动的茶样送达我厅种植业管理处茶叶科。

秋季鉴评具体时间和要求,届时另行通知。

二、送样要求

1.参评企业必须具有法人资格,且参评样品来自自有生产基地。

2.严禁购买非本单位生产的茶叶进行参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评或获奖资格。

3.获省级农牧业龙头企业的茶叶企业应送样参评。

4.样品要求

1)样品数量:每个参评茶样为1公斤,同时每个送样企业必须备有3公斤与参评茶样同等级同样的茶叶,届时我厅将组织有关人员对获奖茶样进行抽样对样,对不符的茶样将一律取消获奖资格;

2)样品包装:样品用无异味的包装物密封保存;

3)样品标示:每个参评茶样的包装物上用标签纸注明产品名称(有商标的要注明)、品种、送样单位、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4)样品登记:送样单位必须填写茶样参评登记表,并加盖企业公章。

三、评比办法

本次评比将从全省名优茶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根据参评茶样类别,对茶样分茶类、分外形,按照《茶叶感官审评方法》(GB/T23776-2009)进行感官密码审评,同时按无公害茶叶标准对入围的茶样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不合格者将取消获奖资格。

四、组织工作

1.茶样征集。安溪、永春、武夷山、福安、福鼎五县(市)参评茶样由当地县(市)农业(茶业)局负责征集,其余各县(市)均由所在地设区市农业(茶业)局负责征集,统一送样。

2.组织发动。各有关农业(茶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名优茶鉴评活动,把名优茶鉴评与发展现代茶业相结合,做好当地茶样的组织选送工作,广泛征集当地名优茶参评。

3.产品被评为名茶的可作为省农业厅农牧业龙头企业的依据之一,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

五、其它

鉴评活动结束后,拟举办颁奖活动,有关事宜将另行通知。

鉴评活动相关信息将在福建农业信息网站公布,敬请关注。福建农业信息网网址:http//www.fjagri.gov.cn.

联 系 人:张翠香、郑力纯,电话:0591-87812603

手机:13696890887

寄样地点:福州市华林路123号省农业厅种植业管理处茶叶科

收 件 人:张翠香

    编:350003

 

附件: 2011年福建省名优茶鉴评茶样登记表

 

 

 

二〇一一年三月四日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5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