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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日期:2011-02-28 21:55:38 字体大小: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公告

2011年第2号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百草枯等54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6130—2010),自2011年4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下载文件:  食品中百草枯等54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doc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5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