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
指 导 小 组 文 件 闽社指组发〔2010〕7号 关于建立社会组织组建党组织工作 进展情况旬报制度的通知 各设区市民政局、全省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组建党组织工作进展情况旬报制度的通知》(闽委组办〔2010〕22号)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现场经验交流会精神和省委领导要求,进一步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百日集中组建”党组织工作,服务“大干150天、打好五大战役”,决定建立社会组织组建党组织工作进展情况旬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制度 社会组织组建党组织工作进展情况旬报要与前一段工作相衔接。以全省性业务主管单位和各设区市民政局为单位,自8月底启动第一次报送工作,之后每月3日、13日、23日报送旬报动态信息。每月23日报送一次当月的工作小结。 请各地各单位将第一次旬报材料于9月3日(星期五)上午12:00前报送省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 二、主要内容 1、各设区市和全省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推动、促进社会组织“百日集中组建”工作的情况,领导干部深入社会组织调研指导、推动工作落实情况等。 2、各地各单位推进“百日集中组建”工作的进展情况、主要措施,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建议等。 3、社会组织推进“百日集中组建”工作的特色做法和经验。 三、有关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开展“百日集中组建”工作,认真研究,精心组织,采取超常办法、超常举措、超常力度,打好“百日集中组建”攻坚战,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要围绕推进“百日集中组建”工作,指定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抓旬报工作,指定熟悉情况的工作人员作为信息员,对下建立有关信息报送、反馈制度,构建省、市、县、乡镇、村(社区)五级迅速便捷、协调顺畅的信息网络体系。要实行层层审查把关制度,加强沟通协调,杜绝数据错统、重统、漏统,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连续性。有关进展情况的文字材料和表格要通过互联网电子邮件报送。 省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办联系人:黄小谷 联系电话:0591-87676273 电子邮箱:fjmzsjb@163.com 附件: 社会组织组建党组织进展情况旬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截止时间:2010年 月 日
说明:1、此表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填报。2、此表各栏数据为截止时间的累计数,新增数为本旬新增数。3、自9月份起,每月3日、13日、23日报送省社会组织创先争优办。 填报人(签名):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2010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