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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农产品质量网格化监管

日期:2014-07-03 14:10:56 字体大小:

   为切实抓好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农产品质量,海门农业局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一是摸清底数,组织开展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调查,全面了解掌握当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象情况。二是加强培训,引导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自觉性。三是健全网络,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依据行政区划,行政村、社区为独立单元格,一级网格,村协管员负责本村的协管工作;乡镇所辖区域为二级网格,实行监管员包片负责;市行政区划管辖范围为三级网格,东北、东南、中西三个片,局监管科、执法大队、渔政监督大队、动检所和检测中心各负责一个片,从而建立“ 层层负责、网格到底、责任到人、全面覆盖” 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提高监管效果。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5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