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推进菜市场等民生流通设施建设:1.以市区及县(市)城区人均拥有菜市场面积0.1平方米为目标,力争2015年前完成110-120个菜市场建设改造项目。2.明确菜市场业主为市场管理第一责任人,推进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提高菜市场管理水平。3.发展便民菜市,支持企业建设网上菜店,开展电话和网络订菜配送服务;支持发展一批社区生鲜便利店,开展定点、定时、直营直供蔬菜销售业务。4.市财政每年安排菜市场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对租赁给生鲜超市经营的国有房产从低核定租金,承租期不少于10年,并落实对菜市场税费优惠减免及用水、用气与工业同价的有关政策。